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国家部委
信息来源: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关于开展供应链服务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6〕31号)
发布时间: 2026-03-04
阅读人次: 107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有关供应链服务企业: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印发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0〕41号)文件中关于《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复核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获得供应链服务企业资质的企业自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通告之日起计,每三年需复核一次。按照已发牌匾和证书的有效期显示,第六批供应链服务企业(有效期至2026年8月),即将进入复核期。为保证复核工作与第十二批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工作同期开展,本次复核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其他批次申请延期复核的企业一并参加本次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复核期的供应链服务企业应在接到本通知两个月内提交复核申请。中央企业提交中物联评估办,地方企业提交企业所在地的地方评估办,企业所在地未设地方评估办的,提交中物联评估办。本次复核全部使用网上申报系统,请登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供应链网上申报系统”,http://gyl.chinawuliu.com.cn),按照要求发起复核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复核企业请勿重复注册,供应链网上申报系统账号密码遗忘可致电中物联评估办,通过核实企业基本信息后获取。

二、复核评估工作。中物联评估办根据供应链服务企业复核材料决定是否安排现场评估,中物联评估办负责下达复核计划及评审任务通知书,评估组成员由2-3名审核员组成,由地方评估办报请中物联评估办审定。

三、已达到升级条件,并提交升级申请的企业,直接履行升级审核程序,此时需遵循异地评审原则进行现场评估,现场评估的时间及成员安排仍由地方评估办报请中物联评估办审定。

四、所有通过复核的企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布通告,统一颁发牌匾和证书。

五、供应链服务企业由于物流业务变动、内部合并重组、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不能如期进行复核的,应提出书面延期复核申请,报地方评估办和中物联评估办。

所有供应链服务企业申请延期复核不得超过2次。已延期2次以上(含2次)的企业,如本次复核未能通过,中物联有权取消其供应链服务企业的资质。

六、进入复核期的供应链服务企业逾期未提出复核或延期复核申请的,可视为自动放弃资质。经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后,原有供应链服务企业资质失效,并向社会通告。

七、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复核工作按初次审核费2/3的比例收取复核和公告费用。请参与复核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按照《关于下达供应链服务企业等级评审任务的通知》要求缴纳复核费用并及时将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等开票资料及接收电子发票的手机号与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中物联评估办邮箱。

复核费用标准详情如下:

1.1A、2A级3300元;

2.3A、4A级6000元;

3.5A级10000元。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2号楼铭丰大厦1211室

邮政编码:100073

网    址:http://qypg.chinawuliu.com.cn

联 系 人:尹斐洁、安菲、吴占雷

电    话:010-83775630、83775631、83775627

电子邮箱:ZWLPGB@vip.163.com

开户名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0200 0036 0901 4431 666

行    号:102100000361

 

附件:进入复核期供应链服务企业及分属评估办名单

 

2026年3月2日

 

抄送:各地方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

 

 

 

附件

 

进入复核期供应链服务企业及分属评估办名单

(共11家)

 

厦门市评估办(2家) 联系人:叶菁 13646028762

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海峡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省评估办(促进会)(3家) 联系人:刘钦 13476017116

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潜网生态小龙虾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

中物联采购委评估办(5家) 联系人:胡凌云 18500645388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广盈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

中物联评估办(1家) 联系人:吴占雷 15010021003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