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发展局、松山湖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持续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十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6〕11号)有关要求,我市将于5月至7月举办第十届“创客广东”东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 智创莞品
二、大赛时间
2026年5月至7月
三、组织架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仲裁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
(一)秘书处。负责赛事活动的协调筹备、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仲裁委员会。负责对赛事活动中有争议的参赛项目和事项进行仲裁。
(三)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由大赛组委会特邀东莞龙头企业代表、知名企业家、投融资机构、高等院校、行业专家、平台负责人担任。为提升大赛项目落地及成果对接,赛事龙头企业评委不少于2名。
四、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领域
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以及新赛道产业,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设置新一代信息与算力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包括脑机接口、具身智能、AI与机器人场景化融合应用)、先进材料与绿色低碳(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智能装备与智能家居(包括工业软件与MES系统、物联网、云计算)、生物医药与大健康(包括数字健康与智慧医疗、中医药现代化、智慧养老)、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包括钠离子电池,以及氢能制备、储运、应用)、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包括工业级无人机、低空智联网、卫星遥感)、海工装备与海洋经济(包括水下机器人、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上风电与海洋能装备)、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包括电子、化工、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冶金、船舶等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品牌化转型升级)等9个参赛领域(行业细分见附件1)。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2.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①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②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3.其他要求
(1)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及“创客广东”地市赛、专题赛,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业组300强的项目、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
(2)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企业(团队)需遵守大赛评审规则,服从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赛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最终评审结果以仲裁委员会裁决结果为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登录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先注册登录,选择“报名赛事类型(地市赛)”,再选择“第十届“创客广东”东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详见《大赛报名指引》(见附件2)。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见附件3)完整撰写项目PPT,一并上传系统。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至7月上旬。
3.其他事项。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地市赛、专题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
(一)初赛(预计7月上中旬)
初赛阶段安排参赛项目根据9个参赛领域分组比赛。初赛评委根据“8分钟路演 4分钟问答”的方式对参赛的项目进行评估、评分。参赛项目方可携带产品实物现场路演,路演参与人员须为核心团队,不超过7人,其中主要路演人员1人,其余人员可以补充发言。
1.选拔进入地市赛决赛的项目名单。根据初赛评审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选拔共20个项目(15个企业组项目,5个创业组项目、具体以实际参赛项目数比例调整)晋级决赛,并对这20个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等稽核,稽核通过后公示入围决赛,稽核不通过项目的晋级名额将由该组别次位项目替补,以此类推。
2. 推荐进入省复赛的项目名单。按照省厅的推荐要求,结合初赛评审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推荐项目数量为各专题赛企业组、创业组报名项目总数的5%(四舍五入后取整),其中企业组占推荐项目总数的80%,创业组占推荐项目总数的20%。若推荐项目数量不足10个按10个计算(8个企业组项目、2个创业组项目);若推荐项目超过30个按30个计算(24个企业组项目、6个创业组项目)。最终根据省赛组委会要求及实际参赛项目数量进行调整。
拟推荐项目通过稽核并进行公示后,将推荐至省复赛。稽核不通过项目的晋级名额将由该组别次位项目替补,以此类推。
(二)决赛及颁奖仪式(预计7月下旬)
决赛分企业组和创业组进行比赛,围绕团队构成、技术实力、竞争优势、商业模式,市场前景、财务及融资计划等方面进行评审。
决赛评委根据“8分钟路演 4分钟问答”的方式对参赛的项目进行评估、评分。参赛项目方可携带产品实物现场路演。路演参与人员须为核心团队,不超过7人,其中主要路演人员1人,其余人员可以补充发言。根据评审结果,决出企业组、创业组一、二、三等奖。
决赛后举办大赛颁奖仪式,对获奖企业或创客团队以及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颁奖。
(三)获奖项目强化辅导
针对晋级省赛及国赛的项目,承办单位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邀请专家对晋级项目进行针对性辅导,辅导将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
六、扶持措施
(一)市赛政策激励
1.大赛决赛企业组预计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8名,创业组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大赛结束后向社会通告大赛决赛获奖名单。
2.现金奖励安排
3.对征集项目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大赛组委会以赛事数量与赛事质量并重的原则,结合参赛项目数、“专精特新”企业报名数、获奖项目数、项目落地情况等多项指标对赛事组织情况进行评价,颁发“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若干名。
4.对大赛评委和导师颁发“荣誉导师”证书。
(二)省赛政策激励
1.参赛项目奖项设置与现金奖励安排
省赛组委会安排262万元奖金,用于50强获奖项目的现金奖励,现金奖励分配表如下:
2.对产业化落地广东(深圳除外)的全省50强项目,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产业化落地广东条件包括:(1)已在广东省内(深圳除外)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企业及企业负责人无重大违法失信;(2)获奖项目完成从技术向可市场化产品转化(如项目投资建设、完成中试、验证、测试、第三方检测认证等),具备稳定交付能力;(3)产品实现规模化量产或销售订单(具备合同、发票、回款凭证)。
3.对全省100强项目提供落地对接与培训服务。
4.凡入围省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5.融资服务。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作为特别支持单位提供优质信贷服务,对初赛获奖项目、决赛获奖项目、100强项目和落地广东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分别设计专属信贷方案,单个企业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0年,享受普惠贷款优惠利率(按目前LPR计算,约为2.6%-4%);省赛100强项目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
6.省赛组委会大赛结束后将面向省赛100强提供培训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对接服务等。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报名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园区(镇街)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重点发动辖区内“专精特新”企业报名参赛,积极发动辖区港澳台青年参加大赛。
(二)邀请推荐专家评委。欢迎各园区(镇街)、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投融资机构、龙头企业推荐专家评委。各专家评委填写《专家入库申报表》(见附件4)的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组委会审核确定,参与赛事项目评审、对接指导等工作。省赛组委会秘书处也将从专家库中优选部分专家补充录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
(三)大赛积极推动与国内各大展会、创业赛事、创投栏目开展资源共享,着力提升赛事品牌价值;大力鼓励国内外商贸组织、知名电商平台、媒体(含投融资垂直媒体)、社交平台、投资机构、科研院所、券商、银行、双创载体、创辅机构(知识产权、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工业设计机构)等单位踊跃参与并作为大赛支持单位,切实提升大赛产销对接成效、赛事服务品质及社会影响力;积极引导各单位充分利用官方媒体(含门户网站及公众号等)设置大赛官网外链。
八、联系方式
(一)市工信局联系人:刘捷,联系电话:22220025;
(二)承办单位报名、咨询联系人:文女士,陈女士,联系电话:13723564356、18002790231;邮箱:wsx@tsinghua-dg.org。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