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2026年福田英才荟优秀财会人才支持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 2026-05-22
阅读人次: 106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一、编制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

二、政策内容

优秀财会人才支持。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或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且在辖区同一家企业执(职)业资格相应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给予2万元支持。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所在企业应在福田区注册及纳税。

(二)申请人应取得以下职称或证书之一:

1.注册会计师。

2.资产评估师。

3.正高级会计师(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申请人取得证书应于2021年1月1日后(以注册证书所载初始注册时间、执业证书所载初始批准日期为准),且从未享受过福田英才荟政策关于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奖励。

(四)申请人取得证书后在辖区同一家企业相对应的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其中:注册会计师应就职于福田辖区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应就职于福田辖区的资产评估机构。

四、支持事项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或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且在辖区同一家企业执(职)业资格相应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给予2万元支持。

五、申请材料

(一)福田区优秀财会人才支持申请表(附表1,原件)。

(二)申请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材料: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执业资产评估师证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纸质版验原件,收复印件,电子版收打印件)。

(三)在职证明(附表2,原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电子版收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原则上需要提交在福田辖区连续缴纳三年(含)以上的最新社保清单,确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情况说明),需提供在福田辖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年(含)以上的最新纳税证明材料。

(七)申请人银行卡,手写账号(正反面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签字按指模)。

(八)他人代为提交纸质资料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表3,原件)、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预审。福田区财政局进行进行信息预审,就是否符合申报主体资格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退回处理的决定。

(三)提交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人接到预审通过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因故无法亲自前往提交申报材料,可授权他人代为提交纸质材料。

(四)审核。福田区财政局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请指南规定的条件对纸质材料和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五)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项目,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不通过的,公示不通过的,本次申报终止。

在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产生,福田区财政局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异议问题进行补充说明,申请人有配合福田区财政局进行异议审查的义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六)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发放资金。申请人因个人信息不准确造成补贴发放不成功的,在更正个人信息后纳入下一个拨付周期。

七、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二)材料递交地址: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三)奖励集中组织发放,原则上每年发放一次。

八、其它说明

(一)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和人才待遇;对已经发放支持资金的,由有关部门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就所申请支持事宜开展的核查、审计等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经查实,属于不符合支持申领条件的,应积极配合退回已申领的支持资金。

(三)本指南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以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有效期内,本指南将按年度更新。

(四)本指南由福田区财政局负责解释,期间福田区财政局可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指南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公布,咨询电话:82918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