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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龙岗区招商引资奖励扶持项目(2018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05
阅读人次: 231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深龙经促[2018]10号,简称2018版《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相关奖励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其中落户奖励(含租金补贴、装修补贴)、项目引荐人奖励适用于201811日(含本日)之后至2020719日(含本日)之前在龙岗区落户(或被引荐落户)的重点引进企业;总部企业落户配套扶持适用于201811日(含本日)之后至2020719日(含本日)之前在龙岗区落户且取得深圳市总部企业落户奖励的企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招商扶持适用于201811日(含本日)之后至2020719日(含本日)之前在龙岗区引进落户的重点产业项目(详见附件1-4)。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查看指南

通过龙岗区政府在线或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查看申报指南。

龙岗区政府在线网址为:http://www.lg.gov.cn/;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cyfw.lg.gov.cn

(二)网上申报

1.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2.填写企业信息及申报项目信息,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处理;

3.后台处理完成,生成并下载申报书。

(三)递交材料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递交书面材料。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要求

须在指定的申报受理期内、按申报要求提交申请。

三、有效期

本申报指南有效期与2018版《实施细则》一致,即至202259日止。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联系申报指南中的科室人员进行业务咨询。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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