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06
阅读人次: 102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广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15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工艺革新与流程优化技术,如短流程制造等;数据中心、通信基站、通信机房等领域节能和能效提升技术,如算力与能源协同应用、高效制冷、高效供配电、绿色智算系统解决方案等。

  (二)用能低碳转型技术。包括清洁低碳氢制备及应用、高效储能、工业绿色微电网等可再生能源消纳技术;余热余压高效利用、系统能量梯级利用、电能替代等多能高效互补技术等。

  (三)工业减碳技术。包括低碳原料燃料替代、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降低、二氧化碳捕集及高值化转化利用、碳排放核算监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与替代等低碳零碳负碳技术。

  (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技术。包括数字化能碳管理等深度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等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信息采集、智能分析、精细管理和系统优化技术。

  (五)高效节能装备。能效指标达到或优于相关国家标准1级能效等级的工业量产装备,包括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风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工业制冷设备、热泵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在深圳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在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申报主体应拥有所申报技术装备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或获得拥有方的充分使用授权,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家秘密。

  (三)所申报技术装备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四)所申报技术装备已有成熟应用案例,且连续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三、申报程序

  请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编制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申报书(附件1、2),在5月19日(星期一)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制作目录和封皮,A4纸左侧装订成册,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材料需提供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版,用U盘存储报送)通过EMS快递邮寄至深圳市民中心C区3116室,并同步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技术目录”板块提交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思思,电话:88102077)

  附件:1.节能降碳技术申报书

  2.高效节能装备申报书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