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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国家部委
信息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展览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7-04
阅读人次: 103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
  根据《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总体方案》,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将于2025年10月至11月举办。现将《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工作方案》《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工作方案》《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