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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外国专家项目(柔性引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20
阅读人次: 105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粤科函资字〔2025〕1289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外国专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促进省内创新主体更好地吸引、集聚、用好外国专家,现启动2025~2026年外国专家项目(柔性引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省内创新主体柔性引进外国专家在粤开展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依法在广东省内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经开展外国专家柔性引进工作并取得成效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用人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实质性参与了该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外国专家:为对华友好的外国国籍人士,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高层管理职位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3.取得博士学位的外国人才;

  4.具有良好声誉和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外国人才;

  5.急需紧缺的其他外国人才。

  (四)外国专家工作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外国专家累计在粤工作不少于30天(含)。


  三、不得申报或不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形

  (一)外国专家有国家外国专家项目(个人类和平台类)尚在执行期;

  (二)外国专家已获得2023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立项资助;

  (三)申报人发生科研失信行为且仍在惩戒期内;

  (四)违背科技伦理规范;

  (五)其他应不予资助的情形。


  四、评审及立项说明

  (一)经专家评估评审,择优支持。

  (二)拟立项项目按程序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在2025年度、2026年度出库支持。

  (三)资助金额为每项10万元,广东省财政采用后补助形式一次性资助。

  (四)后补助经费由申报单位统筹用于外国专家服务保障工作。


  五、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二)平台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由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三)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择优推荐。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应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审核推荐;其余省直等相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四)材料报送。本项目采用全流程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待项目申报书状态显示为“已受理电子材料”后,项目申报单位需要在2025年8月14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申报书。


  六、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31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7日17:00。


  七、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020-83563417、020-83163254。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政策咨询):020-83163920。

  (三)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四)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综合性业务咨询):020-83163834。


                                   省科技厅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