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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03
阅读人次: 108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会《关于受理2024~2025年度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请的通知》(粤建协装〔2025〕12号)有关要求及全省申请参与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的情况,我会决定开展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安排

第二批评价复查时间:2025年12月17日。

二、评价依据

(一)《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粤建协〔2025〕82号);

(二)《关于受理2024~2025年度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请的通知》(粤建协装〔2025〕12号);

(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规文件及团体标准。

三、评价程序及要求

(一)听取汇报。由申报单位介绍工程项目的施工及质量情况,请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二)实体质量检查。专家组按评分细则对工程实地实物进行检查。

(三)内业资料审查。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及内业资料对照评分细则进行审查。

(四)专家组讲评。项目检查完成后,由专家组通报复查情况,指出优缺点,与申报单位进行交流,但不公布初评结果。

四、评价专家及工作要求

自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随机抽选专家组成评价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三名专家组成。评价期间,专家组接待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一律从简,其食宿、交通由我会协调安排,费用由各参评单位共同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子华 谢瑞

电  话:020-83642506

 

 

附件:2024~2025年度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工作安排 (第二批)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