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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工业互联网国家及全球示范性应用标杆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23
阅读人次: 113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根据《宝安区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若干措施》(深宝规〔2024〕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5年工业互联网国家及全球示范性应用标杆奖励项目申报工作。)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若干措施》(深宝规〔2024〕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5年工业互联网国家及全球示范性应用标杆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获评数字领航、灯塔工厂的数字化、智能化项目,按照项目规划咨询以及软件的外部购置、外包开发、产品授权等投入的30%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2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宝安区实际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申报主体所实施的数字化、智能化项目于《宝安区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若干措施》印发(2024年12月26日)后获评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数字领航”企业方向)或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获评时间以官方名单公布时间为准)。

  3.项目实施地在宝安区。

  4.申报主体须接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三、申报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5年工业互联网国家及全球示范性应用标杆奖励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5月26日一2025年6月16日(15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2.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本项目所需资金从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只能享受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一项扶持,不得重复申报;如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资助金额超出财政预算,需进行总额控制,则按比例对资助金额进行统一调整。

  六、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755-27848991、0755-27848803;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