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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国家部委
信息来源: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关于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赴辽宁省葫芦岛市开展科技服务与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24
阅读人次: 171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中博基字〔2025〕2号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落实中央推进东北全面振兴要求,支持东北留住人才、引进人才,以青年科技人才服务东北高质量发展,促进博士后人才实践锻炼与成长,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施博士后人员赴辽科技服务与锻炼(以下简称“锻炼”)工作。现将赴葫芦岛市锻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锻炼岗位和时间

2025年,辽宁省葫芦岛市提供锻炼岗位21个(附件1),时间12个月,锻炼人员须全职在岗工作,部分岗位服务时间可视具体情况、经博士后所在设站单位同意后,由葫芦岛市有关部门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协商确定,锻炼最长不超过18个月,最短不少于10个月。

二、申请条件

申请锻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政治素质高,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博士后政策规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创新意识强,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自愿投身地方经济社会事业。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累计在站时间不得超过3年;申请人应保证除锻炼时间外,在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年。锻炼时间计入申请人累计在站时间,申请人在站时间应符合国家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有关规定。

(五)申请人学术领域和研究方向应与申请岗位要求契合。

(六)无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犯罪记录。

三、报名与选拔

(一)申请人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技服务与锻炼推荐表》(附件2)。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审核《推荐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由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3月1日将《推荐表》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ostdoctorfund@mohrss.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锻炼 姓名 设站单位 岗位序号”)。在职身份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在职原单位出具同意意见。

(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核申请人资格,向葫芦岛市推荐符合条件申请人。

(四)葫芦岛市按有关程序组织面谈、考察和选拔,确定参加锻炼人选。

四、有关事项

(一)锻炼人员确定后,葫芦岛市、锻炼人员、锻炼人员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须签订三方协议。

(二)锻炼期间锻炼人员的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锻炼期结束后,锻炼人员应返回博士后设站单位继续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葫芦岛市为锻炼人员统一安排住宿,并发放生活补助。

(四)本批次锻炼人员预计于2025年5月前到岗服务。

(五)了解葫芦岛市有关情况请登录https://www.hld.gov.cn。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名)

           联系人:贾老师  010-6233502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办公楼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2.葫芦岛市(岗位咨询)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闫老师  0429-6660756

 

附件:1.2025年辽宁省葫芦岛市博士后科技服务与锻炼岗位.xlsx

          2.博士后研究人员科技服务与锻炼推荐表.docx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