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更好发掘早期科技成果潜在商业价值,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高质量转移转化,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现组织开展第二批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即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各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1—2家广州行政区域内相关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申报,原则上合作单位条件不作为申报评审依据;各单位新申报或新参与不超过1个概念验证中心,高校限制到二级学院。
二、申报依据
(一)《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穗科规字〔2022〕2号);
(二)《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号);
(三)《广州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穗府办〔2024〕7号);
(四)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相关管理办法。
三、申报条件
(一)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的细分领域。
(二)申报单位已制定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构建成熟运营管理体系、标准化项目管理机制和严格信息保密规范;建立遴选评审、成果收益分配、绩效考评、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及科技保密等内部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概念验证中心主任(项目负责人)均无科技违法违规行为、无科研失信记录,未被纳入科技信用惩戒范围且不在惩戒有效期内。
(三)申报单位具备开展概念验证服务所需要的场地、设备、人员、资金等条件。建立专门的概念验证服务团队,其中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应有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具有较强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等专家组成的概念验证顾问专家团队。
(四)围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可在专业技术领域面向社会提供遴选识别、验证评估、价值分析、二次开发、中试熟化、投融资、创业孵化等服务。
(五)已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并开展技术及商业可行性验证、工程样机制造、产品定型、小批量试制等概念验证服务工作。
四、申报材料
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根据申报条件,相关附件材料如下:
(一)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
(二)申报单位及概念验证中心相关制度文件。
(三)概念验证中心主任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学历、职称、相关业绩案例证明等。
(四)若申报单位已设立基金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中基协备案截图、情况说明等材料。
(五)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提供合作协议。
(六)如有概念验证投入情况,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如有概念验证项目提供以下佐证材料之一:合同或可行性方案;入库评审材料。
五、申报及认定程序
牵头申报单位通过“广州科技GI”(https://gzsti.gzsi.gov.cn/)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注册。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进入“广州科技GI”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无需升级为高级账号);已有单位用户初级(含)以上账号的,无需另行注册。
(二)申报单位和概念验证中心主任信息维护。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广州科技GI”,完善录入单位基本信息。概念验证中心主任需自行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三)申报。概念验证中心主任登录“广州科技GI”,选择相应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在线审核项目申报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申报质量,审核通过的提交组织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如需修改信息的可在推荐截止时间前与组织单位联系退回修改。
(五)组织单位审核。组织单位对申报单位运营状态、信用等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六)组织评审。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排名择优选出25家概念验证基础条件较好的申报单位,进入现场考察环节。
(七)现场考察。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上述入围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主要考察申报单位科研、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考察材料,无需做专门汇报。
(八)公示发文。综合专家评审结果及现场考察情况,确定不超过25家概念验证中心进行拟认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予以认定;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进行核实处理。
(九)认定登记。获得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统一命名为“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并及时登录“广州科技GI”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自动公开。
六、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9:00,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6日18:00。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18:00。
七、注意事项
(一)实行承诺制,申报单位对申报过程所有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违规申报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不予认定,已通过认定的予以撤销。发现存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行为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
(二)申报单位和概念验证中心主任须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各项要求,并按通知要求在“广州科技GI”提交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和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申报单位和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四)项目状态、认定结果和公开公示等信息可在“广州科技GI”系统查询。
八、联系方式
系统操作指南可在“广州科技GI”(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查阅,技术支持:83124114。
单位注册及信息维护业务咨询:83588209。
业务咨询:83124094、83124095。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