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优化导游人才队伍结构,规范导游等级晋升程序,现就我省导游激励晋升等级申请受理工作流程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持有效的初级导游资格证或中级导游等级证书的执业导游,
自申请之日前2年内曾获得以下表彰奖励之一:
(一)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导游大赛一、二、三等奖;
(二)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导游大赛一等奖;
(三)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
(四)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符合激励晋升的情况。
多次获得或者同时获得多项表彰奖励的,仅限晋升一次,晋升成功后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导游激励晋升等级申请书》(附件1);
(二)《广东省导游激励晋升信息更新表》(附件2);
(三)身份证、导游资格证、导游等级证书PDF扫描版;
(四)表彰奖励证书或表彰证明文件(如提供表彰证明文件需加盖表彰单位公章)PDF扫描版。
三、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线上电子邮箱递交材料。
(二)审核公示: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审核后,在厅官网将拟晋升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三)等级晋升: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至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备案并同步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更新导游等级信息。
四、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李俊鹏、赵斌,020-37803885、87513688
电子邮箱:wl_zhaobin@gd.gov.cn
申请材料接收地址:赵斌,020-87513688,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