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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佛山市
信息来源: 佛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6年佛山市高明区小微服务业企业上规模专项扶持资金(住宿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29
阅读人次: 106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镇政府(街道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和小微服务业企业上规模扶持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22〕13号)要求,现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开展2026年佛山市高明区小微服务业企业上规模专项扶持资金(住宿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以下简称入库)且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住宿业企业。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进入名录库的首年扶持2万元;

(二)第二年仍在名录库且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以上的,扶持2万元;

(三)第三年仍在名录库且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以上的,扶持1万元。

三、申报流程

申报补贴资金的单位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填写有关申请表格。

1.注册。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新用户注册,《申报单位使用手册》在平台首页“使用帮助”栏内查看;

2.平台填报。网上填写项目(项目名称:2026年佛山市高明区小微服务业企业上规模专项扶持资金(住宿业))相关申请表格,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同步提交至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3.受理。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对辖区内的单位的申报受理并进行初审。区文广旅体局负责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4.公示及资金划拨。区文广旅体局制定扶持资金安排方案,对拟扶持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办理扶持资金的发放手续,将扶持资金划拨至企业。

四、申报时间

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完成资料审核后,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佛山市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资源股。

五、监督管理

(一)申请补贴的单位,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三年内无受重大行政处罚、列入诚信黑名单等不良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受理部门要切实负责,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严格审查。

六、咨询和联系方式。

如对奖励政策有疑问,可咨询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人:

荷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人:区伟清,电话:13760909428;

杨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人:阮俊杰,电话:88809940,13420761520;

区文广旅体局联系人:曾敏仪,电话:88881287,15625106879。

在申领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与“佛山扶持通”运维服务中心联系,技术咨询联系电话:83282211。


佛山市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5月29日

(联系人:曾敏仪,联系电话:8888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