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区内相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三府办〔2023〕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开展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2026年秋季政策性入学申请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对象
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均可提出申请(详见附件3)。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材料
《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政策性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1);企业及个人符合政策性入学条件的佐证材料。材料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详见附件2)。
(二)材料要求
所在企业需如实填报《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政策性入学申请表》,要求如下:
1.申请表内容均为必填项,缺项填报视为申报材料不全;
2.按办法规定,申请人须填报三个不同志愿学校,未按要求填报视为申报材料不全;
3.企业需指定一名人资或人事管理负责人作为专责联系人,配合区、镇经科部门开展材料信息核查。
四、审核流程
(一)企业统一将其员工申请材料提交到企业所在镇(街道)经发部门初审,各镇(街道)于2026年1月23日前将通过初审的材料汇总报区经科局审核。
(二)材料审核:区经科局将结合材料情况,对企业及申请人提供的劳动关系、任职文件、企业组织架构等信息开展现场或电话查核。材料审核期间,不接受申请材料的补充或修改。以下情况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1.企业或员工不符合办法条件;
2.材料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申报材料不全、逻辑关系不清或相互矛盾;
4.企业不配合信息核查或核查中提供的信息与申请材料不符。
(三)审核结果经公示后,报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五、其它
(一)本次申请适用于报读区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起始年级入学,不适用于仅持有佛山人才卡的人员。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可提出转学申请,由教育部门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给予安排。
(二)政策性入学原则上不接受区内公办学校间的插班转学申请;普通高中原则上只接受与原就读学校同等档次学校的插班转学申请(需提供当年中考成绩)。
附件1: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政策性入学申请表.docx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