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商务局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关于开展第十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8-04
阅读人次: 137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宝安区各外商投资(含港澳台)企业:

  根据《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3〕8号)和《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开展深圳市第十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要求,我局现开展第十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批申报时间:2025年8月1日至8月30日。

  二、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宝安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初审认定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三、政策咨询电话:0755-88177730

  特此通知。

 

  附件:1.宝安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初审认定申报指南

             2.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开展第十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

             3.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3〕8号)

             4.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指引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

  2025年8月4日

 

  (联系人:彭小姐,电话:0755-88177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