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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佛山市
信息来源: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禅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非机共享车道试点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6-02-05
阅读人次: 182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为改善禅城区电动自行车通行整体环境,优化出行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经相关部门研究,计划在禅城区卫国路、普君南路等部分路段开展“非机共享车道”试点工作,探索最大化利用道路资源,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优化总体出行环境。


  非机共享车道,本质上为允许机动车借道通行的非机动车道。试点期间,该类车道仅允许公交车和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所规定的特定车辆以及电动自行车通行,社会车辆仅可在路口位置临时借道右转,相关指引标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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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机共享标志牌及地面标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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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机共享车道标准段示意图



  在共享车道内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需按照以下规则通行

  ▼▼▼



  01路段通行规则

  

  ▶ 非机共享车道内机动车通行规则:

  • 机动车在非机共享车道内速度不超过40km/h

  • 当机动车正前方有非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应在后方跟随、减速慢行

  • 非机共享车道内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 非机共享车道内非机动车通行规则:

  •  非机动车在共享车道内应靠右通行

  • 机动车正常行驶情况下,非机动车应采用跟车模式依次跟随,禁止从机动车左侧超车

  • 非机共享车道内公交站台处,公交车辆靠右停车上落客,非机动车原则上从驻停公交车辆左侧绕行

  • 当前方车辆右转或临停上下客时,非机动车应主动减速停车避让,在观察路况确保安全条件下经临停车辆左侧缓慢绕行。

  • 设置非机共享车道路段,非机动车禁止在非机共享车道之外的其他车道通行

  

  

  02路口通行规则

  

  根据路口的右转渠化岛设置情况,电动自行车直行待行区设置方式分为两种:


  ▶ 对于有右转渠化岛的路口:

  电动车直行待行区设置在斑马线与汽车停止线之间的区域。

  • 电动自行车直行待行区只允许直行方向的电动自行车驶入

  • 电动自行车按照电动自行车专用信号灯指示驶离待行区。

  • 进入电动车直行待行区的电动车需根据专用信号灯指示通行,禁止左转,需要左转的电动车应通过路口斑马线按照行人信号灯指示二次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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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置在斑马线与汽车停止线之间区域的待行区示意图

  

  ▶ 对于无右转渠化岛的路口:

  电动车直行待行区设置在路口右转弯位置。

  • 电动自行车待行区只允许直行方向的电动自行车驶入。

  • 电动自行车按照交通标志指示路径驶入待行区。

  • 电动自行车按照人行信号灯指示驶离待行区。

  • 进入电动车直行待行区的电动车需根据专用信号灯指示通行,禁止左转,需要左转的电动车应通过路口斑马线按照行人信号灯指示二次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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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置在右转弯位置的待行区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