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粤建协〔2025〕82号),我会决定在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我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以下简称省装饰评价)活动,现就有关受理2026年度省装饰评价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6年度省装饰评价申请日期为自发文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我会将根据申请情况,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组织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质量评价。
二、申请推荐要求
1.省装饰评价由会员单位自愿申请,由工程所在地的地级市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推荐;
2.符合《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申请条件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的项目均可申请。
三、申请资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请表
1.《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请表》(附件1~5);
2.《2026年度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7);
3.《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请单位承诺书》(附件8)。
(二)证明资料
1.公共建筑装饰类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合同及结算证明;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室内环境检测等证明文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和身份证等。古建文保工程需要提供文保单位批文、竣工验收、修缮部位结构图。
2.建筑幕墙类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施工合同及结算证明;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证明文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和身份证等。
3.住宅类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合同及结算证明;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室内环境检测、已入住单元户的分户验收等证明文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和身份证等。
4.公共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单位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设计合同及结算证明;设计师资格证和身份证;用户意见、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等。
5.监理单位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合同及结算证明;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和身份证;工程监理报告等。
6.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
四、申请方式及要求
申请单位提交的省装饰评价申请资料分为书面资料和上网资料两部分:
(一)书面资料:请各申请单位按申请资料内容及要求编制目录和装订成册,报送推荐单位进行初审和加具推荐意见,该书面资料不需提交给我协会,留待省装饰评价专家组现场查阅资料时备查,另需提交申请表、汇总表、承诺书一式两份交由协会(详情查阅附件6)。
(二)上网资料:申请期间,请各申请单位在取得推荐单位盖章推荐后,直接登录我协会网站的会员管理平台(系统网址:http://home.gdcia.org/)进行填报和上传相关资料;
(三)上传的证明资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我协会将对申请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项目的申请资格。
五、推荐要求
(一)请各推荐单位按照评价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进行初审,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二)各推荐单位完成初审后,将其推荐的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7, 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书面版)统一报送我会。
(三)各推荐单位不得以推荐省装饰质量评价名义向申请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谢 瑞 李子华
电 话:020-83642506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附件:1.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请表(公共建筑装饰类)
2.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请表(建筑幕墙类)
3.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请表(住宅类)
4.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请表(设计)
5.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请表(监理单位)
6.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报材料要求
7.2026年度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报项目汇总表
8.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请单位承诺书
9.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