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14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同)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及名额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达给我市的推荐名额,面向全市各行各业技能劳动者。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部队驻粤单位)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推荐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等领域涌现的优秀技能人才,瞄准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和传统技艺技能等领域,长期扎根一线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推荐4名“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已获得过“南粤技术能手奖”荣誉称号的人员,不重复推荐。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2名“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
二、评选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技术技能在省内处于先进水平;原则上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一般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同行中影响广泛;
(二)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工作团队解决疑难杂症,并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甚至全国的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
(三)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牌及其指导专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牵头人、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等荣誉,或在推动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四)具有民间传统工艺绝技、绝活,热心传授技艺,社会公认的能工巧匠。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申报,各地级以上市、省直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建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公示、批准表彰。具体程序:
(一)组织推荐和公示。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由所在单位报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经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推荐人选申报材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全市申报人进行评选,按照推荐名额将初审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初审和市级公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成立第五届南粤技能手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后,反馈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通过初审的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和征求属地公安部门意见,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还应当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对企业负责人还应征求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组织考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正式推荐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复审和公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正式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并统一征求省公安厅意见,必要时,会同省、市推荐单位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提出拟表彰名单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确定表彰对象。公示无异议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评选结果报省政府批准同意后命名表彰。
四、表彰奖励
(一)南粤技术能手奖获得者按规定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南粤技术能手奖获得者所在单位可对本单位获奖人员进行再奖励,奖励方式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奖励资金的会计处理按现行财务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南粤技术能手奖属于省政府表彰项目,按照有关工作安排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承办评选工作,评选结果须报省政府批准同意后命名表彰。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配备充足的工作力量,明确具体人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客观公正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查把关。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对推荐的候选人排出优先顺序,确保选出本地区最具代表性的优秀候选人。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推荐对象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发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本地南粤技术能手奖获得者的典型人物事迹,共同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关心支持技能人才成长。
(四)按要求报送材料。申报南粤技术能手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函及《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简明情况汇总表》(附件2);
2.《南粤技术能手奖申报表》(附件3);
3.候选人事迹材料。由申报单位提供,要求控制在1000字左右,着重突出候选人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省、国家作出的贡献、取得的成绩、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用数字量化反映)。
4.证明材料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奖励或荣誉证书复印件、技术成果证明材料等。所有复印件统一用使用A4纸复印,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同”字样并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印章。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25年7月14日前将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有关材料报送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并将电子文档(含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rsjzjk@zhuhai.gov.cn)。
六、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珠海市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受理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 0756-8935805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 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17室 |
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56-2518856 | 香洲区教育路24号305室 |
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56-7221079 | 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栋3楼306室 |
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56-2782478 | 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3楼就业促进股 |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0756-3613005 | 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 创新发展大厦A区8楼828室 |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社会事业局 | 0756-3381722 | 香洲区情侣北路381号1栋 海岛大厦703室 |
附件:1.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推荐表
2.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简明情况汇总表
3.南粤技术能手奖申报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