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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信息来源: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扶持企业政策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8-25
阅读人次: 121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打造高质量发展主战场的若干意见》(金开〔2023〕14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度扶持企业政策奖励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营业收入首超奖、打造产业链闭环、发展数字产业、电商换市等奖励;

(二)贷款贴息、厂房租用补贴等奖励;

(三)技术改造补助、技术创新补助等奖励;

(四)绿色协调发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体系认证、省级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参展、安全生产等奖励;

(五)鼓励扩大出口(“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国际合作互认)。

二、申报材料

(一)公共材料(每个申报企业必须提供)

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政策奖励资助申请表(附件1);

2.申报承诺书(附件2);

3.申请企业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年报。

(二)企业申报专项材料(申报单位根据不同申报项目报送)

1.营业收入首超奖励: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表(需税务部门盖章,下同);

2.打造产业链闭环:提供工业企业打造产业链闭环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领军企业及配套企业2024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表、与非关联企业买卖(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设备购置清单》(附件7)、企业固定资产台账等材料;

3.发展数字产业: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表;

4.电商换市奖励: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电子商务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附网上交易凭据、发票复印件、销售收入明细及对应发票号码清单等材料);

5.贷款贴息:提供2024年度纳税情况表、2024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表及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银行借据、记账凭证、贷款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及汇总清单《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附件4);

6.厂房租用补贴:提供《标准厂房(闲置厂房)租用情况备案登记表》、2024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表、《厂房租用租金补助申请表》(附件5)、厂房房产证(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租金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承租方和出租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技术改造补助:提供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填写《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6)、《设备购置清单》(附件7),提供购置设备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进口设备另附海关报关单和银行付汇凭证,企业固定资产台账等材料(申报补贴部分);

8.技术创新补助(本次仅规上企业申报):提供专家鉴定验收意见、2024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表;同一新产品已享受市级技术创新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9.绿色协调发展:清洁生产奖励提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体系认证相关认定证书扫描件,首次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提供省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专家验收意见。

10.鼓励企业参展:提供参加经信系统组织展会的参展文件和展会费发票。

11.安全生产奖励:提供相关认定文件、证书复印件;

12.鼓励扩大出口:“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国际合作互认提供“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及“品字标浙江制造”国际合作互认证书。

三、申报截止时间

各企业通过金华市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s://czbz.czj.jinhua.gov.cn:9443/),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政策申报后先由所属乡镇街道进行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12日。

四、奖补项目受理单位及联系人

序号

奖补项目

受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营业收入首超奖

产业链闭环

电商换市

贷款贴息

厂房租用补贴

技改补助

技术创新补助

绿色协调发展

鼓励企业参展

经济发展部 工业运行科

陈学展  0579-82370205

 

1.苏孟乡:朱晓汀 89115083

2.秋滨街道赵洪 82149103

3.三江街道胡琼瑜 89005326

4.西关街道徐圣群82376712

5.江南街道唐海 89005976

6.汤溪镇:戴昊翔18395970903

7.罗埠镇:吴江红 89105931

8.洋埠镇赵登科 13958460604

2

专精特新(免申报)

发展数字产业

经济发展部 企业服务中心(帮扶办)

黄颖 0579-82718980

3

安全生产

社会治理部 应急(安全监管科)

叶宏乾 0579-89000127

4

“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国际合作互认

市场监管分局 业务三科

汪顺斌  0579-82142184

 

五、其他

1.各有关企业要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申报,各项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承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企业,一经发现将扣回资助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在3年内取消该企业申报各类专项资金的资格。

2.免申报项目:首次获得专精特新、市级节水型企业等荣誉类补助本次免申报,根据企业荣誉情况直接核定奖励金额。

 

 

附件: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政策奖励资助申请表

             2.申报承诺书

             3.工业企业打造产业链闭环奖励资金申请表

             4.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5.厂房租用租金补助申请表

            6.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

            7.设备购置清单(国产、进口)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5年8月25日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