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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5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库核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23
阅读人次: 110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提高统计工作效率,满足在线统计调查需要,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25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库核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市纳统和拟新增的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非企业单位。

  二、新增机构纳统条件

  1.必须为独立法人;

  2.必须为非企业单位;

  3.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4.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5.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必须为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BA17范围为73-75);

  6.新增单位需达到一定规模:收入总额(含基本建设)达到100万元。

  三、免费使用相关资产填报条件

  全市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为研究与试验发展(BA17前两位为73),且2025年内使用科研房屋建筑物和科学仪器设备的免租金费用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科研机构,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

  四、报送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机构于10月24日23:59分前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性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zhangjq@szfti.net,联系人:章继钦,联系电话:0755-83539705。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科研机构免费使用相关资产用于RD活动的填报说明

  附件2:2025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申报入名单

  附件3:2024年度深圳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名录库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