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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距申报截止22天
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工业领域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工业智能体)研发
申报时间: 2025-07-31 ~ 2025-08-25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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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科研单位
申请条件
一、支持范围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企业或科研机构开展工业领域大模型研发、提供优质应用解决方案(工业智能体),支持制造业企业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在研发设计、生产运营、运维服务、供应链管理等环节。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广东省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工智能企业、科研机构及制造业企业,项目应在广东省境内实施。 (二)申报单位近3年来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三)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22年7月1日,完工时间不迟于2025年7月31日(发票和支付凭证时间均须在此期间,申报单位提供完工情况说明),并取得显著成效,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四)项目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集团或下属单位只能有一家主体进行申报。 (五)申报项目涉及的人工智能技术应当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等安全合规要求,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和基础模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训练数据质量,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六)因我厅本专项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正在履行相关程序,暂未正式印发,以上申报条件及要求以最终印发文件要求为准。 (七)征集工作计划在8月底前完成,因此正式申报通知印发后预留给企业准备材料的时间有限,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提前发动企业,并提醒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工智能企业或科研机构。 2.申报单位近3年来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3.项目应于申报通知发布前三年内启动实施(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已经完工并取得显著成效,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项目产品须提供产品销售合同、发票和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时间均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 4.项目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集团或下属单位只能有一家主体进行申报。 5.申报项目涉及的人工智能技术应当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等安全合规要求,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和基础模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训练数据质量,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6.工业领域工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工业智能体):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已在不少于3个工业应用场景使用,已签订合同数不少于3个。采用高质量数据集和先进的工具箱,架构设计、算法优化等技术性能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应用解决方案(工业智能体)应在行业内具备领先地位或较强影响力,通过方案应用前后的关键数据对比,能清晰展现出在问题解决、效益提升、节能降耗、服务改善、管理优化、产品升级等方面的成效,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推广性。
支持力度
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单个项目不超过支持范围投入费用(不含税)30%的比例予以支持。单个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少于300万元、最高800万元。支持范围投入费用类别具体如下: 1.与人工智能开发和应用密切相关的软硬件建设投资费:包括硬件购置租赁费、软件购置费、云服务租赁费、合规测评服务费、应用软件外协开发费(需提供所购产品清单,相关发票、合同、支付凭证、银行对账单)。 2.系统集成适配费:包括系统集成实施费、软硬件适配调试费。申报单位人员的适配工时,不计入项目适配工作服务费(需提供所购相关发票、合同、支付凭证、银行对账单)。 3.数据资源开发费:包括数据集采购费、数据处理与建模服务费(需提供所购相关发票、合同、支付凭证、银行对账单)。
申请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 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 1.申报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项目申报承诺书。 5.项目申报表。 6.项目绩效目标表。 7.项目开支专项审计报告。 8.项目完工说明。 9.项目实施总结。 10.项目费用归集。 11.佐证材料汇总。 (二)申报材料格式。 申报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必须编制页码(可手写)、目录,装订成册(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加盖申报单位骑缝公章。 2.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原件。 3.提交可编辑电子文档。 4.编制申报文件时,格式中的相关备注和说明信息可删除。 5.明确标注各相关内容所对应的佐证材料具体位置,确保佐证材料与申报内容的对应关系清晰可查。 对不按填报说明填报,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字迹模糊、无法辨别的内容,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项目来源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的预通知 https://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752767.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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