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南海区
信息来源: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待定
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研发创新类)-药物临床试验扶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96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生物医药
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南海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生物医药相关领域研发、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关生物医药机构、相关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和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其他对象。 二、申报条件 在2021年7月1日起取得新药或改良型新药的 I 期临床试验通知书、完成(豁免)I 期临床试验并启动 II 期临床后或完成 II 期临床试验并启动 III 期临床后的企业。
支持力度
1.辖区内企业取得新药(中药创新药、化学药创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1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每件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完成或豁免1期临床试验并启动2期临床后(获得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完成2期临床试验并启动3期临床后(获得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 2.辖区内企业取得新药(中药改良型创新药、化学药改良型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1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每件给予150万元的奖励;对完成或豁免1期临床试验并启动2期临床后(获得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给予250万元的奖励;对完成2期临床试验并启动3期临床后(获得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同一药物的临床试验奖励若涉及多家企业,仅可由其中一家企业提出奖励申请)
申请材料
(1)获批新药I期临床试验奖励佐证材料: 1.承诺函 2.申请书 3.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4.国家药监局颁发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或临床试验通知书 5.若涉及多家企业,需提供其他持有人出具的《共有人同意函》 (2)启动II期临床试验奖励佐证材料 1.承诺函 2.申请书 3.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4.国家药监局颁发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或临床试验通知书 5.参与该II期临床试验机构的医院伦理委员会颁发的《伦理审查批件/意见通知函》 6.I期临床试验的总结报告或结束证明报告(若豁免I期临床试验的无需提供) 7.与II期临床机构签署的协议或合同 8.II期临床试验研究方案 9.若涉及多家企业,需提供其他持有人出具的《共有人同意函》 (3)启动III期临床试验奖励佐证材料 1.承诺函 2.申请书 3.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4.国家药监局颁发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或临床试验通知书 5.参与该III期临床试验机构的医院伦理委员会颁发的《伦理审查批件/意见通知函》 6.II期临床研究的总结报告或结束证明报告 7.与III期临床机构签署的协议或合同 8.III期临床试验研究方案 9.若涉及多家企业,需提供其他持有人出具的《共有人同意函》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研发创新类)的通知 http://www.nanhai.gov.cn/fsnhkjj/gkmlpt/content/5/5354/post_5354625.html#1653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