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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9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汽车制造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申请市级配套资助的企业不受该条限制)。 (三)申请的企业信息化项目应为近三年内开始建设,并已完成验收,且当前正常运行。 (四)企业为上年度纳入龙华区“一套表”联网直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应填报上年度12月的工业定报数据)。
支持力度
1.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总额200万元以上的(含200万元),按项目投入总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2.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总额200万元以下的,按项目投入总额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3.对获得市级两化融合项目资助的,按市财政资助额的50%给予资助。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申请书》。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有关项目实施的合同或协议、验收报告。 (六)信息化项目费用清单。 (七)实际发生费用的有关发票、票据。 申请市级两化融合项目配套资助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申请书》。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市级两化融合资助证明文件(申请市级两化融合项目配套资助的需提交)。 企业项目负责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将以上申报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项目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类、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9046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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