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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珠海市
信息来源: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距申报截止15天
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认定-独角兽企业
申报时间: 2025-12-04 ~ 2025-12-31
阅读人次: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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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电子商务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行业及技术领域 (一)产业领域 。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如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精细化工、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以及量子信息、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合成生物、细胞和基因治疗、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氢能与储能、生物育种、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未来网络等未来产业领域。 ( 二 )技术领域。重点面向支撑上述产业发展的关键与前沿技术领域,如人工智能与算法、计算与芯片、网络与通信、软件与数据、基因与分子技术、细胞与治疗技术、能源技术、材料技术、智能制造技术、海洋技术、绿色制造技术等前沿技术领域,以及量子科技、脑科学与脑机接 口、类脑智能、合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太赫兹技术、第三代半导体、人形机器人、超材料、空天信息技术、深海探测与开发、低空与无人系统技术、核能新技术等未来技术领域。 二、申报对象基本条件 2025 年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申报包含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两大专题。各专题申报条件如下: (一)独角兽企业专题。 1. 申报独角兽企业应同时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2) 申报主体非上市公司控股并表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非企业集团下属的生产基地、销售公司、贸易公司、投资公司等。 (3)企业所属行业和细分领域产品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符合国家、省、市鼓励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方向,具体支持范围由当年度申报指南确定。 (4)企业经营条件良好,具备开展实际研发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办公场地,拥有较完善的核心团队、管理架构和人才发展战略。 (5)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申报年度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2.独角兽企业专题各层级申报要求: 独角兽企业专题分为独角兽企业、潜力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三个层级,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适层级申报,每个申报主体仅限申报一个层级。具体要求包括: (1)层级一:独角兽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成立时间距申报截止期≤10 年( 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类企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20 年);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10 亿美元(或人民币60 亿元);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累计融资金额≥5000 万美元(或人民币3 亿元)。 (2)层级二:潜力独角兽企业。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a.条件一(须全部满足):成立时间距申报截止期≤5 年( 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类企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10 年);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1 亿美元(或人民币6 亿元);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金额≥500 万美元(或人民币3000 万元)。 b.条件二(须全部满足):成立时间≥5 年且≤9 年( 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类企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15 年);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5 亿美元(或人民币30 亿元);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累计融资金额≥2500 万美元(或人民币 1.5亿元)。 (3)层级三:种子独角兽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成立时间距申报截止期≤5 年( 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类企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 10 年);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1000万美元(或人民币6000 万元);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累计融资金额≥人民币500 万元。
支持力度
待发布。
申请材料
1.必备材料。 (1)2025 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专题)申报书( 申报受理后需打印纸质版材料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市科技创新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 申报受理后在打印纸质版材料阶段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黑白均可,但须确保清晰可见)。 (4)申报单位 2022 年至 2024 年税收完税证明( 如 2022 年未成立,则以实际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 (5) 申报单位 2022 年至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须包含报备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三张报表,CPA 证书页)。 (6) 申报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7) 申报单位自有办公住所产权证明或 2022 年至 2024 年办公住所租赁合同及近半年的租金缴纳证明( 如 2022 年未成立,则以实际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 (8) 申报单位办公场所现场照片5 张,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门面( logo)、研发( 生产)场景、员工办公场景等(要求构图合理、清晰度高、彩色)。 (9) 申报单位与投资机构签订的投资协议、投资款到账银行回单、股权变更准予登记(备案)通知书、验资报告或公司章程(须与申报书中提到的企业融资信息、股权结构信息一一对应)。 (10)投资机构具备股权投资或风险投资资质的证明材料(可以为企查查等企业查询网站中,该单位具有“投资机构”标签的截图,等相类似证明材料均可)。 (11)企业核心管理、研发人员清单表(含姓名、职务、学历、专业、职称、从事主要工作等) 以及清单人员2025 年 1 月至今在珠海购买社保和缴税证明材料。 (12)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信用珠海)。 2.其他有利于申报的佐证材料。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佐证材料(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项目合同书或立项文件等;原件扫描上传)。 (2)有效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清单、知识产权证书及摘要(原件扫描上传)。 (3)人才团队引进情况佐证材料(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4)标准制定情况佐证材料(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标准文书、备案证明等;原件扫描上传)。 (5)成果转化情况佐证材料(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提供检测报告、鉴定报告、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发票、实物照片等)。 (6)获奖及荣誉情况(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科技奖、专利奖等)。 (7)企业管理体系相关证书、产学研合作证明等。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开展珠海市2025年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s://www.zhuhai.gov.cn/kjcxj/gkmlpt/content/3/3859/post_3859564.html#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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