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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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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专项-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
申报时间: 2023-08-18 ~ 2023-09-22
阅读人次: 34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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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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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 依托单位系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申请项目为近两年获得科创、发改、工信部门认定(事后扶持类)或通过项目整体验收(事前扶持类)的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含上述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并已获得市级资助。 3. 项目正常开展。
支持力度
按不超过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50%,一次性给予配套补助。其中,国家级最高3000万元,省、市级最高500万元。同一项目已获区级配套扶持或区级创新平台认定的,按最高金额给予差额补助。
申请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打印);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5.事前扶持类项目提供验收通过通知书、验收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事后扶持类项目如有也需提供)复印件; 6.拨款经费到账凭证、国家/省/市项目申请书(可不含附件)、上级立项或认定文件(如有签订合同书或任务书,需提供)复印件;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项目来源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content/post_10530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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