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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数字经济)-支持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97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坪山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是指注册地、统计地及纳税地均在坪山区的企业;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统计数据和纳税申报义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且被列入坪山区不良经营主体名单并在影响期内的; 4.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5.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 6.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支持力度
(一)对企业新建或改造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数智化示范工厂,区工信部门每年组织遴选不超过6条数智化示范产线,单条产线奖励80万元;每年组织遴选不超过4个数智化示范车间,单个车间奖励150万元;每年组织遴选不超过2家数智化示范工厂,单个工厂奖励300万元。 (二)对企业使用5G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打造的5G全连接示范产线、示范车间和示范工厂,分别再给予25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对获得奖励后获更高级别认定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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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jjhkjcjj/gkmlpt/content/10/10697/post_10697062.html#16188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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