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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连锁直营网点拓展资助(现代商贸业)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5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4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请企业应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企业拥有的直营店除申报的新开设直营店之外应不少于2个,且开业时间超过1年。
支持力度
(一)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零售、餐饮类连锁总部企业,每新开设一家面积15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直营门店,一次性给予5万元开业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累计200万元。 (二)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酒店类连锁总部企业,每新开设一家连锁直营门店,一次性给予10万元开业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累计4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连锁直营网点拓展资助类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总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市内外原有直营网点及新开设直营网点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网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审计报告复印件及门店照片等)。 (六)零售、餐饮类连锁企业总部还需要提供新开设直营网点的面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等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项目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分项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8694946.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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