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下一批
科技创新专项-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
申报时间: 2023-10-13 ~ 2023-10-27
阅读人次: 349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认定条件第四条各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二)重视科普工作,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将科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具备开展科普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四)能够积极参加区科协主办的各类科普活动,并结合基地实际组织特色科普教育活动。其中经营性的科普教育基地须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深圳科普月等大型主题科普活动期间开展公益性的科普活动。 (五)接受区科协的业务指导。 二、区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包括下列类别: (一)科技场馆类,是指专门面向公众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科技、文化、教育类场馆,分为综合性科技馆和专业科技场馆,其中综合性科技馆包括科技馆、自然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专业科技场馆包括天文馆、气象馆、地震馆等。 (二)公共场所类,是指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休憩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动物园、植物园、生态旅游区、森林公园、海洋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地质遗迹、自然遗产、文化保护地、旅游景点、人文景观等。 (三)教育科研类,是指依托各类教育和科研机构,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者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和科研机构中的博物馆、标本馆、陈列馆、天文台(馆、站)、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推广)中心(站)、野外站(台)等研究实验基地、医院等。 (四)生产设施类,是指企业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设施或者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施、生产线、科技园区、企业科技展厅、企业展览馆等。 (五)信息传媒类,是指以网络、电子、印刷品等为载体,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机构,如科普网站、科教电视频道、科普报刊等。 五类区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支持力度
经考察评审合格、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区科协命名“龙岗区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 对获得龙岗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另行申报)。
申请材料
1.《龙岗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2.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和工作成效。此外,以附件形式提供:科普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经费制度)、上年度科普工作总结、下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以往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和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等。 3.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4.场地租赁合同或场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以PPT形式提供:场地设施有关照片(5至10张)及文字说明、重点展教品照片(5至10张)及文字说明、主要科普活动照片(5至10张)及文字说明(以上三部分内容合并在同一PPT内)。
项目来源
龙岗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content/post_9947673.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