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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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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入驻法务重点楼宇房租补贴
申报时间: 2025-09-15 ~ 2025-09-19
阅读人次: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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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关联产业机构可申请入驻光明区法务重点楼宇: (一)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光明区设立的代表机构; (二)境外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光明区设立的联营律师事务所; (三)新迁入光明区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四)新迁入光明区或在光明区新设立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分所; (五)执业律师人数20人以上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 (六)其他需要重点引进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关联产业机构。
支持力度
租用光明区法务重点楼宇的,按其提出申请的上年度支付上述办公场所租金的50%给予房租补贴,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 (1)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承诺书(单位)(见附件2)。 (3)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即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盖章)。 (4)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的证明材料。 (5)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信息证明文件以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信息证明文件。 (6)在光明区租赁200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证明材料。租赁办公用房的,应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备案材料、年度租金支付发票及加盖公章的银行流水等。 (二)分项材料 申报主体还应根据所申报项目提供以下分项材料。 (1)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应当提供:①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境外合法成立的证明文件;②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设立代表机构文件;③代表机构设立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运营情况等)。 (2)境外合伙联营律所,应当提供:①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境外合法成立的证明文件;②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设立联营律所文件;③代表机构设立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运营情况等)。 (3)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供司法部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选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供广东省司法厅或广东省律师协会评选的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供深圳市司法局或深圳市律师协会评选的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4)执业律师人数20人以上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供:①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审计报告;②上一年度纳税证明;③上年度执业律师人员信息汇总表(以上年度末的数据为准)、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5)其他需要重点引进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关联产业机构,需提交经光明区司法行政部门认定为“重点引进”的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关于发布《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4-2025年度支持事项(租金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2383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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