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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待定
基础级智能工厂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06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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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汽车制造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5G/移动通信
申请条件
一、基础要求 1.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2.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3.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4.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5.基础级和先进级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卓越级智能工厂应达到三级及以上,领航级智能工厂应达到四级及以上。 二、基础级智能工厂 工厂应聚焦数字化改造、网络化连接开展建设,围绕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部署必要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核心数据实时采集、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生产与经营管理信息化。 (一)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环节。 1.工厂建设[1]:开展产线级、车间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和数字基础设施。 2.研发设计[2]:开展产品、工艺数字化研发设计。 3.生产作业[3]:开展关键装备数字化改造,促进工艺优化升级,实现关键装备、系统的网络化连接和实时监控,以及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 4.生产管理[4]:应用信息系统,对作业计划、产品质量、设备资产、生产物料等进行管理,实现关键生产过程精益化。 5.运营管理[5]:应用信息系统,对采购、销售、库存、财务和人力资源等进行管理,实现经营数据精准核算和绩效指标量化评估。 (二)建设成效 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附表)、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高于省(区、市)同行业平均水平。
支持力度
待定。
申请材料
待发布。
项目来源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https://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743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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