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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待定
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产业空间保障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55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1.支持范围。本措施所称低空经济企业,是指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和零部件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低空保障相关软硬件开发及系统设计与建设,低空飞行及综合服务等低空经济领域企业。 2.资助条件。本措施适用于实际经营地在光明区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支持力度
对入驻光明区的低空经济企业和协会机构,按实际租赁面积给予每月最高20元/平方米、最长3年的租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面积最高1000平方米。鼓励定制建设或改造建设符合低空企业生产工艺需求的厂房或专业化园区,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固定资产总投资金额的20%,给予物业产权或运营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https://www.szgm.gov.cn/gmfzhcz/gkmlpt/content/12/12576/post_12576233.html#1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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