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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待定
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59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集成电路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1.注册地、纳税地及统计地在龙岗的实施能源审计、自愿性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的法人企业。其它类型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项目暂不受理。 2.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取得显著的环境、经济效益。 3.不存在正在进行的有可能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4.近两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情况。 5.项目完工时间原则不超过两年,具体以项目合同除质保金外最后一批款项付款凭证上的日期为准。 6.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
支持力度
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改造项目节能率必须≥10%。按照项目投资额15%的比例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材料
(1)申报表(参照附件1);(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年度国税及地税纳税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投入情况相关凭证,如合同书、主要设备购置发票、竣工验收报告、付款凭证等;(4)项目实施前、竣工后一年电费单等;(5)项目节能减排效果分析报告(参照附件2)。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龙岗区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201907/t20190723_18076091.htm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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