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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国家、省、市电商示范企业资助(电子商务)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69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首次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资格认定。
支持力度
电商企业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资格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资助。已享受过资助的企业,再次获得资格只给予差额资助。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国家、省、市电商示范企业资助类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企业首次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书、牌匾、官方通知等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项目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分项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8694946.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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