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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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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纳统企业支持
申报时间: 2023-12-04 ~ 2023-12-19
阅读人次: 252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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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贸易
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2021年10月8日(含)后新纳统企业,自纳统月度起算,一年内申报有效。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三)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四)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支持力度
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非转专业)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新纳统企业支持奖励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企业上年度分税种纳税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分税种纳税证明。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 A4 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项目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新纳统企业支持”“支持商贸业品牌升级”“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奖励类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10225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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