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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州市
信息来源: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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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旅特色品牌推广项目(教育传播类)
申报时间: 2025-12-02 ~ 2025-12-08
阅读人次: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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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 (一)申报主体应满足《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条件要求: 1.申报主体应是在本市从事文化和旅游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和其他机构等; 2.申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3.申报主体提交的增加值、营业收入、纳税金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和其他材料应客观真实; 4.申报主体最近2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重大以上违法行为。 5.申报项目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已完成。申报项目计算的时间跨度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扶持: 1.经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审查,项目单位存在失信行为,且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2.违反《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被禁止申报各项专项资金项目的; 3.同一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在申报年度内已经获得同级财政类扶持资金支持的; 4.申报主体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财税资料的; 5.申报项目被生效法律文书裁(认)定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6.以前年度已安排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申报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不合格且未按要求整改的。 二、扶持方向 采取多样形式,运用多种手段,多渠道多维度高质量开展2025年“羊城八景”宣传推广,有效提高2025年“羊城八景”传播力影响力和显示度知名度的项目。
支持力度
文旅特色品牌推广活动项目(教育传播类)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按照项目总投入额的30%,给予单个申报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申请材料
(一)《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二)申报主体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四)诚信承诺书。 (五)能够佐证申报项目开展的有关材料。 (六)项目结项报告。 (七)穗政通政策发布兑现平台网站办事指南及具体通知文件中列明需提交的其他申报材料。
项目来源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旅特色品牌推广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glj.gz.gov.cn/xxgk/gzdt/tzgsgg/content/post_10575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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