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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大鹏新区
信息来源: 大鹏新区商务局
距申报截止15天
商贸金融业发展专项-连锁餐饮品牌门店扶持
申报时间: 2025-07-01 ~ 2025-07-22
阅读人次: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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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大鹏新区实际经营。 (二)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申请前两年内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二、项目要求 满足以下之一: 1.餐饮品牌旗下门店被收录米其林或黑珍珠指南,该品牌在新区新开设的餐饮经营机构(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2.中国餐饮企业百强榜单(以餐饮经营机构开设的上一年度,中国烹饪协会发布榜单为准)内的机构在新区新开设的餐饮经营机构(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3.广东餐饮百强榜单(以餐饮经营机构开设的上一年度,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发布榜单为准)内的机构在新区新开设的餐饮经营机构(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4.在深圳市已有5家以上连锁餐厅的企业(企业品牌需具备有效的注册商标),在新区新开设餐厅的,每新增一间连锁餐厅(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支持力度
餐饮品牌旗下门店被收录米其林或黑珍珠指南的,对该品牌在新区新开设的餐饮经营机 构(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中国餐饮企业百强榜单(以餐饮经营机构开设的上一年度,中国烹饪协会发布榜单为准)内的机构在新区新开设的餐饮经营机构 (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广 东餐饮百强榜单(以餐饮经营机构开设的上一年度,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发布榜单为准)内的机构在新区新开设的餐饮经营机构(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在深圳市已有5家以上连锁餐厅的企业(企业品牌需具备 有效的注册商标),在新区新开设餐厅的,每新增一间连锁餐厅 (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给予新增投资额30%,且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本项中规定的扶持只可择一申报。
申请材料
(一)《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金融业项目申请书》,需原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和签字样本。 (三)2023年、2024年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企业简介。 (五)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六)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七)项目开业运营相关资料。 (八)餐饮品牌证明材料(按申请扶持内容选择提供): 1.品牌旗下门店被收录米其林或黑珍珠指南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开设上一年度,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的中国餐饮企业百强榜单(标注清楚企业),以及榜单内企业开设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开设上一年度,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广东餐饮百强榜单(标注清楚企业),以及榜单内企业开设相关证明材料。 4.品牌商标注册证书。 (九)申请深圳市连锁餐厅扶持的,还需提供: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深圳市设立的连锁餐厅清单(含连锁餐厅名称、地址、开业时间)。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增投资额专项审计报告。 4.新开设连锁餐厅建设费用明细表。 5.建设费用相关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十)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或辅助材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扫描清晰后插入文档当中,文档再统一设置目录、页码)须按顺序编制目录,统一添加页码,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系统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正反打印胶装成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内容应与系统上传的电子版本一致。
项目来源
大鹏新区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商贸金融业扶持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tzgg/content/post_12252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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