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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药品及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68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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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申报主体须为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区(工业产值分成工业企业可不受统计关系限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 二、申请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2023年取得1、2类新药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同时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委托无投资关系的外包服务机构提供生产服务的。 2.2023年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同时按照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委托无投资关系的外包服务机构提供生产服务的。 3.经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备案,2023年取得3类新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同时按照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委托无投资关系的外包服务机构提供生产服务的。
支持力度
符合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药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委托无投资关系的外包服务机构提供生产服务的,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项目说明:企业在国家、省、市、区其他部门以同一项目获得支持的,不予重复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的有关证明材料 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证明材料 4、委托无投资关系的外包服务机构提供生产服务的证明材料 5、承诺函(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项目来源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40801850406633227063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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