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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待定
重点企业(机构)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薪酬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80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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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年龄未满40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港澳台籍,与区重点企业(机构)签订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实际办公地在龙华区,所在区重点企业(机构)为其在龙华区依法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以下所提个人所得税相同)6个月以上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本人所学专业或专业技术职称与区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或其从事的行业密切相关(以申请扶持时的最高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为准),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做出相关贡献的优秀青年骨干。具体人员可由企业举荐,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世界大学前300强毕业,并取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需为全日制,具体高校名单与排名,以申请时最近一次进入Quacquarelli 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单为准,以下所提高校排名相同)。 (二)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其他技术技能水平突出,能对我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 区重点企业(机构)优秀青年骨干通过自身努力提高创新创业效率和工作质量,按照其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给予不同的薪酬奖励。
支持力度
(一)对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给予1万元薪酬奖励。 (二)对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给予3万元薪酬奖励。 (三)对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50万元至70万元(含70万元)的,给予5万元薪酬奖励。 (四)对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7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给予6万元薪酬奖励。 (五)对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薪酬奖励。
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重点企业(机构)优秀青年骨干资助申请表》; 2.重点企业(机构)证明材料; 3.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深圳户籍户口本(含首页及本人页),港澳台籍申请人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申请人与所在区重点企业(机构)签订的连续3年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如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提供与区博士后站点签订的2年以上工作协议); 5.截至申请之日时申请人在区重点企业(机构)连续缴纳6个月(申请人才津贴的需提供12个月)以上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社保险种,补缴断缴不计入正常缴纳月数,如因特殊情况未在龙华区缴纳养老保险,需提供情况说明),其中,境外人才如无法提供参保证明,可提供商业工伤险、意外险证明或情况说明[社保缴纳证明的具体下载路径可参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社保网上服务-账号密码登录-查询服务-表单下载-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下同)]; 6.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连续缴纳6个月(申请人才津贴的需提供12个月)以上纳税记录(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补缴断缴不计入正常缴纳月数。纳税记录具体下载路径可参考: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我要查询-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存在异地(非龙华区)工资薪金申报记录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异地工资薪金的申报公司、申报金额、申报原因等); 7.以学历学位资格申请需提供: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180天或以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以专业技术职称申请需提供:职业资格证明; 9.个人承诺书和授权书。 (二)专项材料 申请薪酬奖励的还需同时提供: (1)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重点企业(机构)上年度纳税记录(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 (2)收入明细查询; (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试算查询。
项目来源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重点企业(机构)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操作规程》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xxgk/zcfg/qgfxwj/qzcxwj/content/post_9481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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