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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成都市
信息来源: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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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
2026-01-09 ~ 2026-02-03
阅读人次: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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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农业
申请条件
一、储备范围 根据《四川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5-2028年)》中“全面启动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智慧农业重点领域应用拓展、智慧农业发展创新应用3大行动10项重点任务”,结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及市级财政专项预算安排,聚焦“提升智慧农业技术创新能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加强国产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培育一批智慧农(牧、渔)场、推进智慧农业先行先试、推动现代农业园区数智化、拓展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场景”等重点任务开展建设2026年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 支持范围主要包括种植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种业类、设施农业类。其中:种植业类计划支持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等品种;畜牧业类计划支持生猪、牛羊、蛋禽、肉禽等品种;渔业类计划支持冷水鱼、淡水鱼等品种;种业类计划支持水稻、玉米、油菜、生猪等种业;设施农业类计划支持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品种。项目业主应是成都区域内的农业经营主体、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项目名称为“2026年成都市XX区(市)县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种植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建设项目(XX品种)”,如:2026年成都市温江区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种植业)建设项目(水稻品种)。 二、建设内容 重点围绕主导产业或具有相同技术需求的品类,购置(研究)应用智慧农业相关设施设备,开发集成管理平台,研究应用人工智能模型,建立贯通信息采集、分析决策、作业控制、智慧管理等各环节的智慧农业集成应用体系。 (一)种植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择一个或多个方向): 1. 推动良种良法良机良田与数字化有机融合,配套遥感应用系统、物联网测控系统、田间综合监测站点等设施设备,对生长环境和生物本体进行实时监测;结合农业气象、苗情、土壤墒情、病虫害、灾情等监测数据,强化防灾减灾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 2. 升级改造农机装备,按需加装北斗导航、远程运维、无人驾驶系统、高精度自动作业、作业过程自动测量等设备;配置无人机、智能催芽育秧、水肥一体化、环境精准调控等智能装备,实现耕整地、播种、施肥、施药、收获等过程精准作业; 3. 结合高光谱、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优化土壤养分反演、作物模拟预测、气象精准分析等模型,结合四情等基础数据推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数字化仿真、推演,形成高效种植方案;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种植生产领域的落地应用; 4. 与农田、农艺、品种相适应,在丘陵山区、大田、果园等场景推进农业机器人和低空经济发展,实现信息在线感知、精细生产管控、无人自主作业、高效运维管理; 5. 建设粮油、蔬果等农产品智能分级与初加工系统,建设自动化加工生产线,配置清洗去杂、分级分选、计量包装等一体化智能设备,实现品质分级、初加工自动化; 6. 建设智慧农场管理系统,对数字化设备进行联网管理,构建主要作物的数字化种植体系,实现农资、人员、成本、设备、农事、收成等精准管理,按需建立数字化可追溯平台; 7. 构建社会化综合运营服务平台,整合及优化农业服务资源,为农户提供“一站式”社会化服务,实现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营等线上运营模式,促进中小型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二)畜牧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择一个或多个方向): 1. 配置动物发情智能监测设备,建设育种数字化管理系统,提高畜禽育种效率; 2. 体征监测与饲喂管理,配置个体电子识别、体重自动称量等设备,实现动物群体/个体体征监测; 3. 建设自动化精准环境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畜禽圈舍通风、温控、光控、环境监测、视频监控、粪便清理等设施设备,实现饲养环境自动调节;建设数字化精准饲喂管理系统,配置电子识别、自动称量、精准上料、自动饮水等设备,实现怀孕母猪等精准饲喂与分群管理; 4. 配置畜禽疫病移动巡检、远程诊断、自助诊疗、监测预警等设施设备,实现对动物疫病的诊断预警; 5. 配置产品收集系统,推广运用作业机器人,实现集蛋、挤奶、包装自动化; 6. 开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物行为和体征识别、生产管理决策、设施环境多因素联动调控的动物养殖模型算法;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畜牧养殖领域的落地应用; 7. 建设智慧牧场管理系统,实现养殖投入品、产出品、生产记录、人员、成本等精准管理。 (三)渔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择一个或多个方向): 1. 建设在线环境监测系统,配置养殖水体、大气环境等传感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大气和水体环境的实时监控; 2. 升级水产养殖智能装备,配置自动增氧、饵料自动精准投喂、循环水、尾水处理控制、网箱升降控制、水下机器人、无人机巡航、分级计数等设施设备; 3. 配置病害检测设备,构建水产类病害远程诊断系统; 4. 水产养殖的清污、消毒、疫病防治等环节推广运用作业机器人,实现生产过程和管理过程自动化; 5. 建设智慧渔场管理系统,实现养殖投入品、产出品、生产记录、人员、成本等精准管理。 (四)现代种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择一个或多个方向): 1. 改造升级粮食作物种业优势区的智能化数字化基础设施,配置物联网测控、田间监测、精量播种收获等设施设备; 2. 改造升级高效粮食作物育种信息系统,配置田间高效智能信息采集、小区智能播种收获、高效去雄、表型和基因型检测等设备; 3. 改造升级主要畜禽品种性能测定、基因组选育、遗传评估等数据分析系统,配置种畜禽综合性能在线测定装备、母畜发情可穿戴设备、基因型检测等设备; 4、打造智能育种平台,开发人工智能大模型驱动的育种预测算法与数字化工具,推动传统经验育种向数据驱动的智能育种转型。聚焦畜禽基因型、表型及环境多源数据的深度整合,构建智能决策体系,建设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场景化应用的作物优势制种区与畜禽核心育种场。 (五)设施农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择一个或多个方向): 1. 升级配置工厂化育苗智能设备和种苗生产管理系统,推进育苗催芽播种等智能装备应用,推动集约化种苗工程数字化建设,实现全程智能化育苗; 2. 推动集中连片老旧低效设施数字化改造,建设生产过程管理系统,配置生长环境和生物本体监测、环境远程调控、水肥药精准管理、智能植保、作业机器人、视频监控等相关设施设备,实现智能化生产; 3. 建设茄果、食用菌等农产品采后商品化处理系统,配置采后产品称重、清洗、分级、计量化包装等智能设备,按需配置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等,实现采后智能化、数字化; 4. 建设智慧设施管理系统,实现农资、人员、成本、设备、农事、收成等精准管理,按需建立从种子到商品的数字化可追溯平台。 以上为本指南支持的典型方向,除上述内容之外,各申报单位可参考《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技术指南(第二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等文件因地制宜探索农业数字化智慧化技术路线。公共数据参数执行智慧蓉城建设有关标准(规则),具体细节和技术参数参考技术指南(如技术指南无可参考的标准、参数,则参考国家、省市等相关权威标准、参数)。 三、申报条件 (一)政府高度重视。县级人民政府积极布局项目建设,制定了主导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出台土地、财政、金融和人才等方面相应政策。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比较充分,项目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落实。 (二)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管理规范。拟提升建设的基地(园区)基底良好,主导产业清晰,且已经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产业链条完整,明确基地范围,建立管理机制,明确负责人负责基地日常管理和联络,组建专家组负责建设运行和应用推广的技术指导。 (三)智慧农业有基础。申报建设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应具备现代农业园区基本条件,还应具备适应智慧农业发展的人员和技术力量,明确专门资金渠道和专业技术人员,保障信息化设备和信息系统持续运行,确保在实际生产经营中持续发挥作用。 (四)数据报送要求。业主单位承诺待项目批复后,推动基地(园区)与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形成紧密指导合作联系,支持在基地(园区)开展相关技术产品集成应用、中试熟化、标准验证、示范推广等工作;项目建成后,配合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分中心,以指定方式、频次、地址报送数据。在项目动工、建设过程中及竣工投用后,应从制度建设、硬件配置、系统设置、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落实“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要求,防止发生异常操作、数据泄露、数据篡改等问题。 (五)技术指导要求。原则上项目业主应确定一家技术指导单位,如高校、各级农科院、各级农技推广中心(站)、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电子、信息)相关单位等,负责项目技术落地相关合作。 (六)其他要求。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挖掘本地区优质项目。2026年按照入库顺位择优、统筹平衡类型等原则确定支持项目。项目建设用地须手续完备,不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2023年以来申报主体通过各级财政资金已经支持建设的同一场地相同建设内容的,不再重复支持。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需做好相关审查。
支持力度
项目采取市级审批制、竞争性立项方式管理,资金兑付采取 “先建后补”方式实施,单一项目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4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部分须全部用于信息化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及系统(软件)开发及应用,信息化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参考清单详见附件1。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土地购置、征地拆迁、债务清偿、车辆购置、办公用品采购等支出。申报单位应严格依据实际需求编制投资预算,投资预算不设下限,严禁以凑齐补助上限为目的进行预算虚增,项目投资估算表中应明确参数、数量、型号,项目原则上应在2026年11月30日前建成并验收,项目验收后完成兑付。
申请材料
1. 2026年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建设项目储备表 2. 项目储备建议书模板
项目来源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6年成都市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建设项目储备指南(第三批)的通知
https://cdagri.chengdu.gov.cn/nyxx/c109535/2026-01/09/content_73b17390af414cf99e702e6cc12c86db.shtml
【申报通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6年成都市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1
项目类别: 创新载体
【申报通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6年成都市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建设项目储备指南(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9
项目类别: 创新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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