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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创新标杆计划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19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 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标杆企业及龙华区小微企业上云计划服务的企业原则上必须是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包括非纳统企业)均在龙华区,截止启动公示日期依法注册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且属于龙华区鼓励类和允许类产业的法人企业,特殊规定除外。当年将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迁入龙华区(非纳统企业除外)的重点企业,经审核同意,也可提出申请。 二、认定标准 为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实现智能转型,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创新引导作用,在每年项目启动公示后的一月内,按照以下级别顺序对企业进行扶持,每年每家企业发放云服务现金券不高于100万元: 1.上一年度产值/营业收入/销售额10亿以上企业; 2.上一年度工业和服务业百强企业(不包括10亿以上企业); 3.上一年度产值/营业收入/销售额1亿以上企业(不包括工业和服务业百强企业); 4.其他符合认定标准的规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 上述同一级别中,优先支持开展研发协同、生产协同、供应链协同、数字工厂、大数据治理、人工智能等数字化转型场景的企业和上一年度参与计划的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标杆企业。 启动公示一个月后,对所有参与申报的企业,按照提交申请资料的企业级别、先后顺序进行审定。 智能制造成熟度达到二级及以上的,可优先列入龙华区数字化转型标杆计划。
支持力度
对经评审认定的的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创新中心按照最终核定的云服务现金券配额,向企业发放相应比例的等值云服务现金券。单个企业逐年申报,服务期限 3年,创新中心按照总云服务现金券配额80%、70%、50%逐年发放,总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其余部分由受服务企业当年出资补齐。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情况,创新中心每年每家企业发放云服务现金券不高于1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华为云服务申请单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 (四)申报龙华区智能制造和服务服务业标杆计划的企业需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申请材料均准备一式两份。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2年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创新中心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992731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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