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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司法局
待定
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基础设施建设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2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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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相同)实际从事经营活动,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律师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或者行业协会等组织和机构; (二)执业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的深圳律师。个人申报的,需书面承诺自申报之日起在深圳执业至少3年,其中,申请第十六条获得专业资格奖励的执业律师需书面承诺自申报之日起在深圳执业至少两年。 二、奖励条件 申报主体在申报年度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信息化、合规管理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市律协理事会重点工作规划,并设立专项经费支持; 2.市律协在《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开展律师行业信息化、合规管理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且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 3.开发建设的信息化、合规管理与其他基础设施被市司法行政部门认定技术水平先进、降本增效明显的平台。
支持力度
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申报主体,按不超过审定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https://www.sz.gov.cn/zfgb/2024/gb1328/content/post_11246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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