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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金融业-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扶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请条件
新注册或迁入、且主要经营活动地为龙岗区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股权投资企业:专指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企业,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或创业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专指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或创业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支持力度
对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剔除区属国有企业出资金额)的5‰给予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对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按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剔除区属国有企业出资金额)的4‰给予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享受此条奖励的企业不得重复享受龙岗区总部落户相关奖励。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金融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lg.gov.cn/xxgk/zwgk/flfg/bmgfxwj/content/post_10123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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