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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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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产业-高技能人才成长奖励(龙岗眼镜工匠)
申报时间: 2023-04-20 ~ 2023-05-26
阅读人次: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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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 传统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工作目标 在我区眼镜产业中,遴选10名具有工匠精神、技艺精湛,能够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龙岗眼镜工匠”,激励我区眼镜产业劳动者立足岗位技能成才。 二、遴选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我区从事眼镜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验光配镜、技术推广等相关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二)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形; 2.在龙岗眼镜产业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 3.无违反职业道德、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三)申报条件(近5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在生产实践中创造性解决本行业本工种关键的生产技术难题; 2.在打造眼镜自有品牌过程中,注入本土特色的原创元素,为产品提供原创设计,或在推动眼镜产业与其他时尚领域跨界合作方面有突出贡献; 3.有重大发明成果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尤其是在眼镜设计研发或生产制造等环节,攻克智能化等方面难题,有效推动眼镜工艺与新兴技术的创新融合,助力眼镜产业开展“科技+”创新应用; 4.技术、学识或管理水平在同行中具备明显优势,具备较高知名度和公认度,或在推动眼镜数字化生产、数字化管理以及行业发展方面有较大贡献; 5.获得与眼镜行业相关的技能竞赛奖项; 6.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支持力度
(一)颁发“龙岗眼镜工匠”荣誉证书; (二)在《龙岗区关于促进眼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效期内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与现行“龙岗工匠”扶持条款不可同时享受,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申请材料
一、申报方式 1.个人自主申报。个人按申报要求直接申报; 2.单位推荐。单位可推荐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申报,推荐时须在被推荐人的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16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整理压缩,命名为“申报龙岗眼镜工匠+申报人姓名”,发送至邮箱lgjp28219051@lg.gov.cn。 二、遴选流程 1.组建专家组对申报人进行评审,产生推荐对象,总数不超过10人; 2.组织专家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结合工作岗位表现情况,确定遴选对象名单; 3.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对遴选对象名单及主要业绩或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确实存在不符合条件,则取消资格; 4.根据考察、公示结果,确定“龙岗眼镜工匠”名单。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眼镜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content/post_10341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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