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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距申报截止7天
省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金融服务体系
申报时间: 2025-10-27 ~ 2025-11-07
阅读人次: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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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金融业
申请条件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须在粤注册成立或设有分支机构,有意愿参与广东省科技金融服务工作,能根据广东省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为全省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健全有效,近三年无重大风险事件和违法违规记录。已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或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批复设立,且仍纳入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序列的各分中心无须重新申报。 二、征集条件 有意愿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报任一体系的分中心。 (一)金融服务体系。 持有效的金融业务资质(牌照)的金融机构,配备不少于5人的专业科技金融服务团队,具备成熟的科技金融产品或服务模式,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申报金融服务体系分中心的单位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银行机构。上年度科技信贷余额不低于50亿元,科技信贷产品不少于3类,小微型科技企业贷款不良率不超过各项贷款不良率的3个百分点,设立科技支行(获得广东金融监管局许可或备案,且持有金融机构许可证,名称中带有“科技支行”字样的机构)的银行机构优先。 2.创投机构。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投资科技型企业比例不低于60%,至少有5个成功退出案例。 3.保险机构。上年度科技保险保费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增长率不低于3%,科技保险产品不少于3类。 4.担保机构。科技担保业务占比不低于20%,科技担保代偿率不高于5%,参与广东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政银担”风险分担。 5.证券机构。服务的科技企业上市案例不少于3家,科技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不低于20亿元,具备专业的科技企业服务团队。 6.其他机构。上年度服务科技企业数量不少于100家,合作金融机构不少于10家,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融资规模不低于10亿元。
支持力度
待发布。
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撰写分中心建设方案,并提供符合相关条件的佐证材料;
项目来源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征集2025年广东省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90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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