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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高速发展(企业入库纳统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80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区块链 软件 现代服务业 科技中介 高技术服务 传统服务业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条政策资助的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坪山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是指注册地、统计地及纳税地均在坪山区的企业;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统计数据和纳税申报义务。 (二)申报本条资助的,可不受上年度区级财力贡献限制。 (三)申报本条资助的企业,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行业代码(行业代码前两位为 64、65、71、72、73、74、75、80、81、82)为准。 (四)申报本条资助的营利性服务企业不包括数据中心企业,也不包括区属国资企业、社区股份公司。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条政策不予资助: 1.近三年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且被列入坪山区不良经营主体名单并在影响期内的; 4.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5.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 6.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企业社保缴费人数在 5 人以下的(不含5人); 8.企业同一申报年度资助总额低于1万元的,专项资金政策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申报审核流程见第一部分“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与审核流程”的免申即享。 二、项目要求 首次纳入坪山区“规上”企业库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
支持力度
对首次纳入坪山区“规上”企业库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库次年实现营业收入正增长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事项,企业只需在系统中确认申领意愿,无需提供申请材料,按以下流程办理。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4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jjhkjcjj/gkmlpt/content/11/11340/post_11340112.html#16188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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