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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待定
技能领军人才购房补贴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86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1. 获认定、评定为技能领军人才后,连续在我市工作满12个月,至申请购房补贴时仍在我市工作,且不存在《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工作情况以在我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或个人工薪所得税的情况为准,不接受一次性补缴。 2. 技能领军人才(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且在我市无独立或共有产权的住房。 3.在首次获认定、评定为技能领军人才之日(含当日)起及之前的183日内,以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我市首次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4. 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5.《实施办法》实施后认定、评定的第一批技能领军人才,本人(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10月1日(含当日)后在我市首次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在符合本项(除本项第3目外)规定的其余条件的前提下,可享受购房补贴。
支持力度
按如下标准在房产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内给予购房补贴,分五年等额发放: 1.一类:最高600万元/人; 2.二类:最高400万元/人; 3.三类:最高100万元/人。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关系证明; 3、婚姻证明(未婚无须提交); 4、购房合同; 5、购房发票; 6、工作情况材料; 7、银行储蓄卡。 备注: (1)首次申请的,须提交上述全部材料;非首次申请的,只需提交申请表、纳税记录。 (2)如技能领军人才类别、身份信息、工作单位、工作地点、银行账户发生变更的,则需提供相应变更后的材料。
项目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奖补申领细则(暂行)》的通知 http://dghrss.dg.gov.cn/zcfg/zyjsrc/content/post_4185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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