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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金融工作局
待定
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5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机构(企业),具体支持范围如下: (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创业投资企业。 (二)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 PFM)(以下统称“试点企业”)。 (三)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机构。 (四)符合条件的产业投资主体。 (五)符合条件的相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社团组织等。 二、项目条件 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产业投资主体投资福田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须同时满足:接受投资时企业设立不超过5年;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属于福田区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该条款与“产业投资支持”项目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适用。
支持力度
给予管理企业、产业投资主体年度最高500万元支持。被投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仅允许申请一次支持。管理企业注册地不在福田区的,由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申请,给予减半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1)管理企业简介; (2)单位证照(营业执照); (3)中基协登记或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证明; (4)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5)申请支持项目明细表(参照模板); 3、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 (1)单位证照(营业执照); (2)中基协登记或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证明; 公司制: 最近一期验资报告,有限合伙制:合伙协议;合伙人实缴出资确认书(如有);托管协议 ;托管资金到账确认函 ;银行回单(基金实缴证明); (3)投资协议及银行回单(投资阶段); (4)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4、产业投资主体: (1)企业简介; (2)单位证照(营业执照); (3)第三方律师事务所等专门机构出具的产业投资主体与创设母公司之间股权关系的核查证明文件; (4)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5)申请支持项目明细表(参照模板); (6)投资协议及银行回单(投资阶段); 5、被投企业: (1)单位证照(营业执照); (2)被投企业简介(须说明是否属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 (3)社保缴纳证明;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 6、其他必要材料。
项目来源
2022年深圳市福田区引导创业投资集聚促进科创金融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20816590894612500299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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