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待定
校企合作补助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7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适用对象 在龙岗区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活动的企业(不含劳务派遣企业将校企合作培养的人才派遣至区外用工单位的情形),经营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或技工院校通过订单班、冠名班形式进行合作,以就业结果为导向,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二)订单班、冠名班是指由企业与学校提前预定(签约)学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所组成的班级,班级学生人数应不少于 20 人,班级学生同一时间毕业。订单班形式合作的企业应提供 100%学生实习、就业机会。冠名班形式合作的企业应提供不少于 80%学生实习、就业机会,且班级命名需要体现企业元素。 (三)企业与学校应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双方需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开发课程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实施教育教学、开展考核评价,按“在校联合培养、到企业实训实习、学生毕业就业”三个阶段完成合作。 (四)合作启动(签订合作协议)时间距学生毕业时间须不少于 18 个月,签订合作协议后 3 个月内向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并按季度报备合作进展及成果,报备至学生毕业为止。
支持力度
校企合作补贴分为办学补贴、就业补贴两笔发放。办学补贴:校企合作(自签订协议起)第 1 年结束后,每培养 1人补贴企业 2000 元。就业补贴:学生毕业后到所在企业实现首次就业,每就业 1 人(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全职工作满 9 个月)补贴 5000 元。采取事后补贴方式,最终资助金额受资金预算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1.申报办学补贴材料 (1)办学补贴申请书(附件 3);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信用查询记录(需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5)现阶段校企合作情况报告(由企业和学校共同盖章)。 2.申报就业补贴材料 (1)就业补贴申请书(附件 4);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需提供三个渠道的查询页面截图); (5)校企合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告(由企业和学校共同盖章); (6)学生就业情况汇总表(附件 5); (7)学生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及连续缴纳满 9 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岗区校企合作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www.lg.gov.cn/bmzz/rlzyj/xxgk/qt/tzgg/content/post_12479347.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