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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大鹏新区
信息来源: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待定
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专业化研发载体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64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本措施适用于实际经营地在新区并依法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发制造、低空飞行、运营及保障等低空经济链上的企业和机构。
支持力度
(一)对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国家部委(局)认定并设立在新区的低空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各类研发载体获得深圳市级奖励的,按照市级资助金额的 20%予以配套资助,单个主体每年不超过 200 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zcfg/wj/xqgfxwj/content/post_12082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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