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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科技创新专项-创新团队项目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1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创新人才团队在坪山区注册成立的或作为依靠单位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团队注册成立的企业或作为依靠单位的企业可以是从区外迁入的; (二)申请企业应实现注册地、纳税地、经营地“三地合一”; (三)核心团队成员一半以上(含团队带头人)必须与企业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以劳动 合同或社保缴纳凭据为准),且至少有一个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排名前 3的股东; (四)已获得国家、省或市科技主管部门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且上级资助经费已于2021年到位; (五)建设投入资助需与创新团队项目上级配套资助同时申请,且建设投入的资助基数为申报主体在2021年前度(该建设费用须发生在项目落户之日起的36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的建设费用; (六)创新团队项目资助不得与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科技中小企业成长资助、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落户奖励与创客创业资助重复申请,同一企业(团队或人才)获得上述多个奖项 的,按照最高资助金额给予差额奖励; (七)建设投入包括装修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含购置必要的技术和软件、专用仪 器设备定制)等。
支持力度
对上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且有资助的创新团队项目,按上级资助额的50%一次性给予配套资助,最高1000万元;对获得深圳市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的团队项目,按照市追加资助额的50%一次性给予配套资助,最高300万元。对入选深圳市高层次创新创业预备项目团队的,按照市资助额度50%一次性给予配套资助,最高250万元。 对上述团队项目落户坪山之日起36个月内自行实际投入的建设投入的50%(含装修、设备费等),一次性另行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一)《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创新团队项目资助)》(在申报系统填写);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三)2021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五)申报单位实际经营场地证明,包括在坪山区实际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 印件,及租赁事项在街道等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备案的证明材料(租赁凭证或租赁备案或场 所使用证明等);近6个月水电费单据、管理费单据等。此申报需进行现场核查; (六)获批国家、省或市科技主管部门创新创业团队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科技计划下达 通知、任务书或资助协议等); (七)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与申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获得国家、省或市科 技主管部门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的拨款经费进账凭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八)申请建设投入资助的还需提供建设经费支出专项审计报告,包括装修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含购置必要的技术和软件、专用仪器设备定制),建设经费产生时间为2021年、2020年、2019年。此项申报需进行现场核查; (九)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项目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kjcxfws/gkmlpt/content/9/9984/post_9984430.html#1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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